馬來西亞房地產市場提供了許多優惠配套給海外投資者,馬來西亞的住宅物業是亞太地區最便宜卻也是回報率最高的,往返交易成本是最低的,大部分在馬來西亞買房是為了投資。2008年起,海外投資者只需符合當地州政府的條件既可,無需再向海外投資委員會申請任何的批準,自2014年9月1日起,所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
馬來西亞對于海外投資者唯一的規定是,海外投資者不可以購買RM1,000,000以下的房地產和政府保留給馬來西亞原住民的房地產,最低房產銷售價格因個別州屬會有所不同。馬來西亞允許海外投資者把所購買的房地產注冊在自己的名下,這個條例不僅更自由更方便,也充分地保護了海外投資者的權益。這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只要投資者購買的房屋是用于自居,大馬的銀行也會提供貸款的便利。
大馬的法律規定:海外投資者和大馬人享有同等的保護。所有的買賣合約必須根據標準格式草擬,所有的開發商必須是合法的。條例規定,所有從購買者或銀行收取的錢,必須存入馬來西亞合法銀行所開的特定戶口,且所有的款項只可以用來支付營銷宣傳和完成該建筑計劃。
在買賣合約里,有一個條例規定了所有開發商必須在24個月完成landed property或在36個月內完成strata property,如開發商不能再規定的期限里完成,則必須做出相應的賠償。許多國家都會經歷高低潮,目前當權的馬來西亞政府從1957年獨立以來,一直執政至今,雖然經歷了2008大選的威脅,可是依然屹立不倒。穩定的政治環境是許多海外投資者做決定的重要考量。
馬來西亞政府出臺相應的政策其最終目的還是讓大馬房產可持續的高速發展——如政府的大吉隆坡計劃,西海岸的高速公路計劃以及隆新高鐵等等都是旨在推動馬來西亞更為高速的發展。 由于馬來西亞房地產市場房源量的減少而促使需求量的增加,而需求量的大增必然會使得購買量也隨之加大,稀有房源也將會更加走俏; 購買量的加大會引發房源區地段的房市價格也隨之上漲,價格的上漲更是連帶著使得所在房源區的所有商業類建筑的租金也水漲船高,無論用于商業用途出租還是外國友人的房屋投資與出租都是十分利好的。
馬來西亞的法律文件和所有的溝通基本都是用英文,而且馬來西亞的法律也是根據英國法律所編寫,程序透明,使海外投資者可以更為安心。